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作为医药行业重要的专业能力证明,其考试体系围绕药学实践核心需求设计。目前考试分为药学、中药学两大专业方向,每个专业均包含4门必考科目。具体来看,药学类考试科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类则对应调整为「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公共科目「药事管理与法规」为两专业共有。所有科目均采用客观题形式,考生需在标准化答题卡上完成作答。
根据现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我国公民及在境内合法的外籍人员,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申请参加考试:
针对中专学历考生,依据早期政策文件(人发〔1999〕34号),符合条件的人员(含部分科目免试的中药学徒)可在特定时间前报名参考。其中,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中专考生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考生则需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剩余科目。特别提醒,相关成绩有效期以政策规定的截止时间为准。
为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针对已取得相关高级职称的从业者设置了免试条款:
药学方向: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且在药学岗位工作的人员,可免考「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仅需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科考试;
中药学方向: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且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人员,可免考「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仅需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科考试。
执业药师考试成绩采用滚动周期管理模式,具体规则因考生类型而异: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需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剩余科目。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需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剩余科目。所有成绩有效期以政策规定的截止时间为准。
考生报名时需准备以下基础材料:
特别提示:不同地区可能对材料细节有特殊要求(如照片尺寸、证明格式等),建议考生在报名前登录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官网,或拨打官方咨询电话确认最新要求,避免因材料不符影响报名。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国人部发〔2005〕9号),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符合报考条件的,可按以下流程报名:
需满足前述报考条件(学历、工作年限等),并遵循就近自愿原则,选择大陆任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指定考区报名。
除基础报名材料外,需额外提交: